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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聘请于健生同志为政府法律顾问
时间:2015.02.16 作者:于健生律师 来源:中顾法律网
2014年 11月27日,德州市政府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宜新出席并为王建平、于向阳、于健生等首批10位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颁发聘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翟长生主持。
杨宜新市长向各市政府法律顾问发放聘书,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特别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分重视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强化法治意识,积极支持、配合法律顾问工作,尊重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体现多元和多样的思想,作出改革和发展的最优化选择,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有效。各县市区要落实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制建设水平。
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可以不断提升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有利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有效行政,共同推进政府决策既合法又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