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林律师工作简历
自然简历:
朱国林,男,汉族,1954年12月18日出生,籍贯:辽宁省建平县,大学学历,民革党员。
现任职务: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律师维权委员会主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牡丹江市(2006)首届十佳律师。
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
工作简历:
1984年-1985年牡丹江市公证处;
1986年-1992年牡丹江市司法局律师(公证)业务管理科
从业师承国家一级大律师石敬博老先生。
1993始开办牡丹江经济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牡丹江大正律师事务所,现为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
工作其间,先后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黑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学习深造
曾任律师行业职务:
中华全国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并当选为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副会长、律师维权委员会主任等职;中日律师民间对日本政府诉讼索赔工作代表团成员。
曾任社会职务: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牡丹江市委委员;政协牡丹江市东安区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牡丹江市第八届、第九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特约律师;市委、市政府特邀督察员、民主行风评议代表,担任十余家机关、事业单位特邀监督员。
朱国林律师是位法律专业知识娴熟、业务能力很强且有事业心、有责任感、光明磊落、极富同情心、乐善好施、乐于助人、乐于奉献精神的执业资深的大律师、也是在社会各界较有影响的知名律师。兼任牡丹江市及各县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法律顾问,长年为各个监管支队提共无偿法律服务。
律师业务专长:
医疗、保险、房地产、疑难经济合同、疑难刑事案件、维权、知识产权等类案件,同时还兼具备为企业策划、涉外案件等。
曾主办过的比较有影响的案件:
1、医疗案件:全国各大报纸曾报导过的著名的《6瓶假药医死5岁女童》案:记录的是南方某城市夫妇二人带着5岁的女儿到黑龙江经商,期间,5岁的女儿因感冒住院打点滴,因药物强烈反映,点滴一半时家长就拔针,因4瓶药打完孩子也不见好,家长找医护人员,而医护人员却说患儿家长娇性,不配合治疗。最后一瓶药因家长没敢再拔针,医疗事故发生了,因医院抢救不及时导致孩子死亡。该案艰难地经过了5年的时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民事赔偿,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分。
2、疑难刑事案件:从死刑线上夺回“重大杀人犯”徐军等“被告人”的生命:徐军及其他两名嫌犯被认定为牡丹江地区2001、1、16特大杀人案嫌疑人,案件被铁定。诉程长达两年半,律师经过艰苦的调查取证、法庭辩论,使案件几次被退补侦查,最后释放,并使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
3、维权案件:全国各大报纸曾跟踪报导的《牡丹江打工妹江苏灌云遭暴力取证》、《铁血律师千里营救接苦妹子回家》案,讲述的是牡丹江地区海林乡下女孩到江苏灌云打工,遭当地警方暴力证的侵权事件。经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好的效果。
4、为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提供法律帮助,解决多起疑难案件。使政府机关摆脱纠纷,维护政常的政府工作秩序,起到了律师以法律为政府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