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居多久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律师案例
感情破裂分居四年,无和好可能
双方无法协议离婚
起诉书后,2个月拿到离婚调解书
江宁区第一次起诉离婚
(2018-7-10离婚结案)
婚姻遭遇:
长期分居,痛苦持续,无法协议离婚,也影响孩子学习和成长
内心纠结:
是继续忍受,还是一刀两段?
离婚决心:
凝视深渊,无路可退!!!
坚决离婚!!!
目标:
第一次诉讼就争取快速离婚,小代价快速离婚,无债权债务
诉讼简要经过:
律师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个月拿到离婚调解书
江宁法院少年庭-张赜法官
立案时间2018-5月9日
离婚时间2018-7月10【离婚生效时间】
案件结果:
1、离婚
2、抚养权归我方,孩子可由对方照顾,每月支付1000元
3、车辆归我方,我方给付对方25000
4、我方给付对方30000元经济帮助
5、财产、债务一次性了结
离婚感受:
当拿到离婚调解书的那一刻,所有的辛酸和委屈得到了释放满足,所有的离婚理由和离婚决心得到了正面的肯定。
虽然这段婚姻给自己太多的痛苦,但人生应有的好心情回来了,压抑和不爽全部消散,诉讼的小折腾完成了大愿望,一切都是值得。
拿到这个结果,原告的家人也非常高兴,替原告高兴,很多不愿意说、不方便说的事情,原告自己终于迈出正确的一步解决完自己不幸的婚姻
这次离婚不仅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也圆满了父母的心愿,一家人又过上了平静、安逸的生活。
压抑许久的噩梦婚姻得以解脱就是---爽;
获取了部分赔偿折价款能够有补偿---爽;
再也不用和对方有任何接触和见面---爽;
回头看看
这份命运的转折从这里开始:
立案、起诉、举证、质证、辩论能力是律师的底层能力,但在真正实战的冲突和重大利益争夺时底层能力可能并不能为你做什么!
通过律师的优化处理:本案中
1、长期的分居、父母证言、孩子证言;
2、法定酌定的离婚理由;
3、综合性的离婚财产补偿调解方案。
这三个理由犹如三个齿轮,彼此咬合,震荡放大,产生极强的感情破裂调解离婚效应。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选择分居,一般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睦,不愿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协议而永久或临时分居。
一、起诉离婚需要分居多久
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二、夫妻分居可以离婚的情形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
(2)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如果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也不能认定为已具备判决离婚的条件。
注意: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有因夫妻俩的工作单位分属两地致使夫妻分居(例如农村普遍存在的年轻夫妇分处异地打工);有的是子女在外念书,夫妻有一人专程前往异地照顾;有的是一方在监狱服刑造成的夫妻分居;上述情形均不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原因要素,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条件。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不需以分处异地为标准,即使是在同一所房子中,因感情不和夫妻俩分别在不同的房间居住,相互之间经济分开,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或是对方承认,也可认定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
三、分居满二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